一、匕
匕作为器名多见于先秦典籍。《易经·震》:“不丧匕鬯”,注:“匕所以载鼎实。”《仪礼·士昏礼》:“匕俎从设”,郑玄注:“匕所以别出牲体也。”说明匕的作用是取出鼎中的牲体。匕不仅可用于挹取肉食,也可以用来挹取肉食,其作用类似于今天的羹勺。同样与今天的羹勺相似的是,一些匕会在柄部镂出精美的花纹,这样的匕被称为“疏匕”。匕大致可分为以下二形:
- A型 曲柄。分二亚型:
Aa型 匕首椭圆而尖。此种匕做成尖首,是为了便于挹取牲体。
Ab型 匕首椭圆。
- B型 直柄。
二、俎
《方言》五:“俎,几也。”俎是切肉用之几案,先秦时代俎承祭肉亦可用作宗庙之祭器。在今天的考古发掘中,很少见青铜俎,传世品亦不多,且相互之间区别不大。现举出几例以作参考:
- 1979年4月辽宁义县稍户营子乡花尔楼村医巫闾山西麓坡地出土青铜俎 作几形,但几面呈长槽形,其下前后两面为到凹字形板足,足内空裆接扁形小铜钟。二板足饰有雷纹铺地之饕餮纹。几面长33.5厘米,宽18厘米,器高14.5厘米。
- 1930年代安徽寿县朱家集楚王墓出土青铜俎 作几形,四周柱足,长方形几面中部微凹,上面有十字形镂孔四,素面无纹。几面长32.6厘米,宽16.3厘米,器高16.3厘米。
本文链接:https://www.harrypan.cn/archives/728/
版权声明:转载时须注明出处及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