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傩仪大致可以分为两个系统,一个是载于《周礼》,以方相氏为首的索室驱疫之礼,另一个系统则是载于《吕氏春秋》《礼记》《淮南子》,以去阴寒之气为目的,常与旁磔、出土牛等仪式相伴的大傩之礼。后者的记载较少,且与汉代傩戏的形式与流程不同,因此,我们讨论周代傩仪主要以《周礼·夏官》的记载为主。该书对傩仪的具体描述有这样两处:“方相氏,狂夫四人”,“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傩,以索室驱疫;大丧,先柩,及墓,入圹,以戈击四隅,驱方良”。可以看出周代的傩仪已经以“方相氏”这一角色为核心了。关于“方相氏”之名的由来,郑玄注曰:“方相,犹言‘放想’,可畏怖之貌”;贾公彦疏:“郑云‘方相’犹言‘放想’者,汉时有此语,是可畏怖之貌,故云方相也。”由此可见,“方相”这一名字被用以描述相貌丑陋之人,这一结论已成为各家共识。在傩仪中不仅要凸显方相氏面容丑陋的外貌特征,还要表现出他癫狂的行为。认为丑陋癫狂之人具有辟邪驱疫的功能,可以说这是原始萨满教在周代礼制中的某种遗存。而在《周礼》的记载中,傩仪分为“时傩”和“大丧”两个场合。时傩就是一年当中为了驱疫而依照时节变化定期举行的傩仪,这样的傩仪《礼记》中记载了三种。其一为“国傩”,又名“国人傩”,是季春之月以天子和诸侯为主体的王城周族设置的傩礼;其二为“天子傩”,是指仲秋之月天子举行的傩礼;其三为最隆重的“大傩”,是季冬之月有民众参与的规模最大的傩礼。《周礼注疏》中贾公彦认为,只有大傩仪式上才有专职的方相氏参与。除了要在大傩中“索室驱疫”,方相氏还要在葬礼之前“驱方良”。“方良”,按郑玄注,“方良,罔两也。天子之椁,柏黄肠为里,而表以石焉。《国语》曰:‘木石之怪,夔罔两’。”可见“方良”就是“罔两”。而“罔两”在不同典籍的记载中,有“罔象”“罔阆”“蝄蜽”和“魍魉”的写法,实质上是一种非明非暗、若有若无、恍惚之物的没有实际形体的“木石之怪”。驱除罔两,是为了防止死去之人的灵魂受到鬼怪干扰。完整的周代傩仪应该包括“占梦”、“方相氏驱傩”和“堂赠”三个环节。 占梦之礼是驱傩的前奏。占梦官于年终之时,问梦于周王并予以解梦。吉梦,“王拜而受之”;恶梦,则“遂令始傩驱疫”。 之后便是让专职人员头戴四目黄金面具,上身着黑色衣服,下身着红色围裙,手执兵器,在宫室内跳起癫狂的舞蹈。最后是“堂赠”活动,由男巫把方相氏从室内搜索出来的疫鬼送走,不管方向,不论里程,送得越远越好。

汉代傩戏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均超越了周代傩仪,许多史籍和文学作品也出现了有关汉代傩戏的记录,这让我们可以发掘到更多的细节。其中对汉代傩戏描述最详细的为《汉书·礼仪志》:“先腊一日,大傩,谓之逐疫。其仪,选中黄门子弟年十岁以上,十二以下,百二十人为侲子。皆赤帻皀制,执大鼗。方相氏黄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十二兽有衣毛角。中黄门行之,冗从仆射将之,以逐恶鬼于禁中。夜漏上水,朝臣会,侍中、尚书、御史、谒者、虎贲、羽林郎将执事,皆赤帻陛卫。乘舆御前殿。黄门令奏曰:‘侲子备,请逐疫。’於是中黄门倡,侲子和,曰:‘甲作食凶,胇胃食虎,雄伯食魅,腾简食不祥,揽诸食咎,伯奇食梦,强梁、祖明共食磔死寄生,委随食观,错断食巨,穷奇、腾根共食蛊。凡使十二神追恶凶,赫女躯,拉女干,节解女肉,抽女肺肠。女不急去,后者为粮。’因作方相与十二兽舞。嚾呼,周遍前后省三过,持炬火,送疫出端门;门外驺骑传炬出宫,司马阙门门外五营骑士传火弃洛水中。百官官府各木面兽能为傩人师讫,设桃梗、郁櫑、苇茭毕,执事陛者罢。苇戟、桃杖以赐公、卿、将军、特侯、诸侯云。”从这段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出汉代傩戏相比于周代傩仪的第一个发展就是有了准确的时间,周代大傩仅规定在季冬举行,而汉代傩戏则把举办时间精确到了“先腊一日”。其次,周代傩仪仅以方相氏为核心,而汉代傩戏的舞台上除了有方相氏外,还有十二兽和被驱除的十凶。十二兽与十凶的具体形象究竟为何,现大多已不可考,只有强梁和穷奇二者我们可以从古籍中找到一些踪迹。强梁见于《 山海经》和《诗经》《老子》等古籍,其形象以《山海经》中的《大荒北经》描述得最为具体:“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北极天柜,……有神衔蛇操蛇,其状虎头人身,四蹄长肘,名曰弧良。” 后世疑强梁即为弧梁。穷奇亦见于《山海经》。其中《西次四经》曰:“邽山,其上有兽焉,其状如牛,猥毛,名曰穷奇。音如獆狗,是食人。”但上古传说中的穷奇为惩善扬恶的凶兽,是否与十二兽中的穷奇相同,我们还无法确定。而十凶之名应有其他版本。在张衡《二京赋》中有这样一段文字:“捎魑魅,斫獝狂。斩蜲蛇,脑方良。囚耕父于清冷,溺女魃于神潢。残夔魖与罔象,殪野仲而歼游光。八灵为之震慑,况魃蜮与毕方。”这应该属于傩戏中的一段驱鬼祷文,其中描述的这些凶兽名称与《后汉书》中的记载有所不同。再次,方相氏的形象有所改变。周代傩仪中方相氏的扮相应为“黄金四目”“掌蒙熊皮”,因此扮演者应该装扮上雕刻四只眼睛的黄金面具,披上熊皮。而在汉代傩戏中,方相氏扮演者所佩戴的面具与周代傩仪已有不同,按高承《事物纪原卷九》:“宋朝《丧葬令》有方相、魌头之别,皆是其品所当用,而世以四目为方相,两目为魌头。按汉世逐疫用魌头,亦《周礼》方相之比也。”可见汉代方相氏扮演者所佩戴的,是雕刻有两只眼睛,名为“魌头”的面具。虽然在形象上有所改变,但在方相氏扮演者的人数上,汉代傩仪承续周制,也采用了四人这个数量。这一点可以从山东嘉祥县武氏祠左石室屋顶前坡西段的打鬼图可以看出,在图的第三层,“刻有三个怪人,皆头戴熊头假面具,蒙兽皮(即熊皮),全体作兽像而人立,也执兵器。当中的那个怪人,头戴弓、右手持剑、左手持戟、左脚执钩盾、右脚执矛,共执 ‘五兵’;右一怪人持小鬼食之;左一怪人持刀。又下方有一熊,仰头向上视,作舞蹈状,合起来是四人。由此可见 本图的此四人必为方相氏。”沂南汉墓前室北壁中柱以及前室东壁北侧也各有两个方相氏,总计也是四人。又次,与周代傩仪以巫师为主体不同,汉代傩戏以专门的表演人员作为主体。这些人隶属于黄门令,与乐府里的乐官不同,他们是宫廷内置的乐官,受黄门鼓吹机构管理。而同属黄门鼓吹机构,受中黄门管辖的小倡优,则在傩戏中扮演“侲子”这一角色。从这里可以看出,汉代傩戏的娱乐性和观赏性比之周代有了较大的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