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天才说。诚然,最宽泛的追溯可以到达古希腊所说的缪斯。但它真正成为一个美学争论之焦点,还是在康德提出这个问题的前后:先验想象力的能力。想象是否能调和知性和感性?想象和艺术家就在这个“夹缝”中获得了自己的存在论地位。这也是一个经典的关于艺术主体之能力的建构。但是后康德的美学并不都接受天才说。启蒙运动主流的美学(黑格尔)不强调天才,反过来凸显艺术作品的“情致”。
基本上只是康德主义的支流,浪漫主义,在天才说上孤军奋战。席勒的审美教育可以算作是培养审美和创作主体的“天才”;谢林的直观方法第一次把天才之能力奠基到行动和对行动的直观的统一之上,让它具有了本体论的高度。诺瓦利斯和Holderlin;尾声是叔本华,无外乎是想象、直观、意志的庸俗套路。
德国浪漫主义的天才说与其说解放“天性”,注重自由创造,不如说是对启蒙运动的反动。典型的是反对法国启蒙运动的审美:新古典主义。这是很典型的“德国特色”。假设:小资产阶级和工商业精英资产阶级的竞争。德国的“传统知识分子”对新兴有机知识分子的预防。

社会的天才。后代天才评价前代天才,总是朴实的,不神秘化复杂化。天才的本性只在于其作品。马克思评价黑格尔、列宁评价马克思、阿尔都塞评价列宁,或许还有我们评价阿尔都塞。
它仅仅是一种能力,拉丁语中是Virtù。马基雅维利《君主论》中的博尔吉亚。它是一种把诸多偶然捏合塑造成必然的能力。让原本不可能发生关系的各种力量在自己那里冲撞、交融、重组,让社会的内容和形式互动,让内容起来顶撞形式、发明属于自己的形式……这不是庸俗的“英雄造时势”,因为并不是一位纵览了一切的英雄以一己之力造成了一个有着明确唯一倾向的定局。是一群“英雄”们为本就矛盾着的时势开辟了一个不一定崭新但一定不衰朽的开放未来。所以他们是谦抑的,他们受托于历史。这一切能力中,绝少属于个人的神秘天赋,只有集体的劳作和敏锐。

最后来谈个人的天才:一言以蔽之,就是预见性。所谓天才,一是成就他人难成就之事,二是成就自己本不该能够成就之事。无论如何,天才总是看似在开始时独断的提出不可能之事,之后以其努力通过改变原本那个评判可能与否的标准,让不可能重新可能。天才几乎都要经受这一从开端到完成的距离,否则其成就就成了按部就班。
大多数灵感在开始的时候都只是一个问题,但是这个问题急需被理解。问题无法解释自己的来源,那么问题如何产生就成了另一个问题。
在后黑格尔的思想中,认识的进程都是伴随性的,依附着另一个现实的进程而发展。在认识上产生问题,只能是因为现实的生存也出现了问题。关键之处就在于,这个问题其实就是生存本身的一个可能性。(科学和艺术上的灵感总是遮盖它的来源,总是把自己装扮成和人的生存无关,所以天才所发现的只是一个“外物”。但是我们认为如果在生活上不能总体的超出现存的自己,那么科学和艺术等等认识上的突破也是痴人说梦)。
问题先是远远的待在将来,是一个呼唤着的自我。它“引诱”着现在的自我以行动做出回答。这个回应的自我必须动用一切已经占有的可能手段来前进,但是在路程中必然开辟出了新的可能性。可是,这不意味着“听从内心的声音”,不是顺从每一个任意的观念、要求。这个问题一定是事关生存本身的,仿佛不对现存的可能性的总体施以改造,让这一不可能的目标被“接纳”保留下来(意思是,不是让不可能性被可能性合理化,而是让整个可能性的秩序依从不可能性这个事实而发生全局的改变),自己的生存就丧失了意义一样。回应的自我的“情绪”就不是庸俗的“成为你原本的自己”所说的那样一种愉悦从容,而是困难、威胁、急迫。将认识和生存两者连接起来的是意志。唯有意志可以把威胁生存的东西转变为瞄准的不可能。
所以生活上的天才的本质就是一种要占有不可能性的意志,它绝不甘心独属于自己的不可能性最后竟然被当做异己的“天赐之物”被远观、奉拜。

我自己关注的问题不是天才,是风格。这是一个尼采主义和超出尼采主义的问题。
风格,看起来是一个审美的问题。有了刚刚的铺垫,我们知道它也是生存的问题。什么算在生存上有风格?风格不是天才,天才总是相对来说的,有一个虽然模糊但一定存在的比对标准(每个人或多或少都“超出”了别人,这样来看每个人之所长都相对于他人之所短而是天才,但每个人也都一无所是)。而不同的风格是没有标准的。只要一人不同于他人的那一点产生了整体上的不同,那么这种差异的量即使在某种标准看来极其微弱,那么它也产生了质上的天差地别。
风格如何产生?每个人的生存所依赖的物质条件是绝对不同的,但是他们所融入的社会结构却是同一个(至少是可联通的)。成为一个社会的个体就意味着,这个人的物质条件被社会结构所包裹、覆盖。包包子是一个很形象的比喻,但是要把馅想象为个个不同的,而皮则是一张无边无际的面,这个面上有错综的纹路。没有风格,就是说馅料本身的特殊完全被皮遮盖了:这个人依赖的物质条件完全服从社会结构的规制;那么有风格就是馅料能够把皮当做属于自己的表面:那些物质条件不是被动的服从规则,而是适应、掌握规则并随时可以局部的改动规则。
尼采说,所有的天才们在强度上都是一样的,而一样的地方就是他们和彼此在质上都完全不一样。风格上的相同也是这种强度上的一致(不是相同,而是彼此无可比较)。但是风格问题也超出了单纯的个人生存。就像尼采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回应那个呼唤自己的查拉图斯特拉一样,停留在个人的领域,我们也不知为什么要有风格。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说,各自有差异的物质不能容忍自己永远被社会规则削去“棱角”。各种风格的差异的根源就在于他们的物质条件是有差异的。
我既不是鼓吹个性解放,也不是主张鹤立鸡群的精神上的贵族主义。因为绝大多数生存主义思想存在致命盲点:人的共在(只有梅洛-庞蒂追随唯物主义的辩证法曾慎重的触及这个层面)。人从来都是共同存在的,他们适应的社会规则是联通的,他们依赖的物质条件当然也会发生冲撞、摩擦、重组(这难道不是人类一切爱和恨的起源吗?)。没有人,物质是盲目的,其中发生的各种“化学反应”(我是说那种仿佛无中生有的现象)是散布的、低强度的;只有人而无风格,那么这些反应是服从社会规则的,无法“革命”。
所以,个人需要天才,而社会需要风格。

但是我认为风格还不够。必须有“风范”。师范学校是担当不起这个责任的,尽管它的校训是“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风范需要的是作为每个人的基本生活的教育行为。风者,兴发感动者也;范者,绳墨规制者也。学校只能培养出后者,前者只能靠教育者自己的生存来生成,因为唯有天才和风格方能动人。风范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施加影响的,但他们归根到底是同一类人。树立风格、推行风范。
个人层面的风格,是个人把社会对自己的规训(discipline)掌握下来;通过风范,集体可以把社会对个人的规训转变为自我规训。规训的效果之一就是上述的没有风格,它的另一个效果是让被规训者害怕规训。但是风格的形成不在于躲避规训而是掌握它。通过风范,或许可以在稳定年代重塑先锋和后备的关系。这是一类人通过自己的一部分规训另一部分来完成的自我教育、整合。这是现代历史的早期曾经有的一条道路(或许是赫尔岑?我不清楚),虽然已经过时,但对于一些人还有历史的教育意义。
再接下来只是我的预测了。话语与纪律。纪律性的教育和教育性的纪律。我大概在形成风格和理解风范的中间,所以后面这些不是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就留待未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