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与方法

2022年6月初小麦成熟季,连日大雨和高温造成了炎热潮湿的环境,导致河南省内大批小麦在收割前受损、发芽,农民卖粮贵、卖粮难成为严重威胁生计的问题。为此,省内各级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从抢收、销售等方面助力农民克服困难。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我立即赶往老家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某村,以任意抽样与立意抽样相结合的方式在粮站、村户等地点选择村民进行半结构访谈,探讨以下两个问题:第一,这场灾难对村民的损失究竟有多大?对于农民而来,售卖夏粮是否能回收春耕成本?第二,该镇镇政府、周边村基层党委在这场灾难中起到了什么作用?在收集足够的信息中,我使用印象的故事和现实主义的故事这两种方法撰写报告。

二、调查过程

我是在上午八点到达庄头乡的。沿着小路一直向前,两旁开阔的田野里被分割成黄绿两色。绿色是正在茁壮成长的玉米和花生,黄色是刚刚被收割的麦茬。我的第一个访谈地点是庄头镇粮站。在粮站里有几辆拖拉机在空地上一字摆开,农民们把自己的小麦样本送进检测室等待检测。我向蹲在墙脚的几个农民发问,获得受灾的大致印象。但他们情绪不是很高(后来我才得知他们的麦子是质量最差的一类),其中有一位农民在我说明来意后直接走开,换了个地方闷蹲着,另一位中年男性农民的交流意愿比较高,我向他了解了大致的损失情况。之后我又来到庄头镇政府,想看看政府附近是否有关于夏粮收购的告示,但令人失望的是,我找遍了院墙和告示栏,却一无所获。在我回村之后,遇到了在街边闲坐的一位老太太,由于上午正好是农忙时间,大多数劳动力都在田间工作,我只能向她了解一些信息。由于她对我有一些印象,因此愿意为我提供关于收购价、损失、成本、收购流程等相关信息。午饭后我对村民C和D进行了访谈,由于使用了自己的社会关系,因此我获得了更充足的信息,尤其是种麦的成本,并且有了进行不同年度间比较的条件。

三、分析与结论

(一)种麦收入相关问题

1、种麦收入的绝对值统计

为了保障市场秩序,在2023年6月6日公众号“开封政法”所发布的文件《开封市2023年受损小麦收购政策问答(附收储库点名单)》中,具体说明了受损小麦的收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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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收购小麦的经济主体所报受损小麦价格都应该在指导价格区间内。收购小麦的经济主体一共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乡村粮食收储库点,性质为国有独资企业,大多都分布在镇上或县城里。其中乡村粮食收储库点受政府委托收购受损小麦。在庄头镇的收储库点的墙壁上,我发现了全县受损小麦收储库点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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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类是位于各村或流动经营的私人粮食收购商。这样的收购商每村大概有两到三名,同时在每年的麦收时节,还有流动的收购商来村道或乡道两旁购粮。在调查到的A、B、C、D四位村民中,只有A在庄头镇的粮食收储库店售粮,B、C、D三位村民都是向本村或邻村的私人收购商出售粮食,且村民C调查了三家收购商的收购价格,村民D则通过讲价,将两类麦子出售完毕。以下是村民售粮的价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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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格可以看出,在调查的四位农民中,其卖出的小麦在价格上存在较大的波动,影响单价高低的主要因素是麦子的质量。在售麦过程中,私人收购商会观察麦子的颜色、形态,发黑发红的按出芽麦计。之后是测量含水量,含水量在13.5%以上的私人收购商大多不予收购,需要农民自己晒干或送至指定的两个粮站出售。农民为了保障自己质量好的小麦能卖出较高的价格,大多按质量优劣对小麦进行分类出售。但私人收购商在买进农民的小麦后,存在有将不同质量的小麦混杂在一起,以次充好卖到粮站的现象。

2、种麦的回报问题

受到地形、土质等因素的影响,庄头镇各村小麦产量存在一些差距,平均亩产在600到800斤左右。每户种植小麦的平均面积在九亩左右。根据计算,该镇种植小麦的村民每户预估收入约在五千元到八千五百元之间。

在小麦种植过程中,付出的成本可划分成物质成本和人力成本两部分。物质成本指在小麦种植期间使用化肥、农药、机井、农机(其中雇佣农机操作者的工费同样算入物质成本中)的成本。具体来说,大体包括种植前整地的费用、上肥和追肥的费用、除草除病害的费用、数次浇水的费用、收割的费用。人力成本指在小麦种植期间农民照料小麦所付出的劳动,种麦的回报即可看作农民劳动所获得的酬劳,按“收入-物质成本”共识进行计算。在调查过程中,C、D两位农民向我具体分享了他们种植小麦时耗费的物质成本,我将数据整理后得到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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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回报将主要用于这几个方面:夏季种植的生产——花生、玉米等作物、日常生活用度与储蓄。从表格中直观可见,今年农民小麦种植所获得的回报并不丰盈。这一数据与去年小麦收购地头价位于高位(1.45元/斤)时又相差多少呢?我们可以以生产者D两年来投入的成本与获得的回报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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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格中可以看出,由于雨情导致今年农民依靠小麦的收入严重受挫,但从成本上来看,由于石油价格的波动,农药和化肥两项成本有所下降,因此每亩总物质成本减少。在面对类似的某一作物价格波动的情况,农民种植其他作物的收入可以作为总收入的重要补充,同时农民外出务工的收入则是家庭总收入的另一项补充。

(二)村镇政治组织的缺位

在这一次灾情中,村镇政治组织——镇政府、村党支部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我受到“开封政法”微信公众号的推送后,我好奇镇政府、村支书是否做好了政策宣传。在我到达庄头镇政府时,我没有在政府院内的公告栏或墙壁显眼处发现任何关于收购小麦的通知告示。在A、B、C、D四位村民中,只有A、C两位村民了解河南省政府对收购小麦有保护政策,且C村民是从抖音某个南阳下辖县干部的账号发布的视频中得知的。A村民了解并前往国家指定收购地点出售小麦,只是因为该地点一直作为庄头乡的粮站运营,在平常也收购村民的粮食,他只是根据以往的习惯来此出售。B、D两位村民一点也不知道可以向政府指定的地点出售粮食的事情。令人讽刺的是,村内不乏有疫情防控时期用以公布通告的大喇叭,用于网格化管理的微信群,也不乏有宣传禁止燃烧秸秆政策的宣传车、大标语,但只要与政绩考核指标无关的信息,即使它再为重要和紧急,基层政治组织也寄扩散的希望于群众口耳相传的“乡土”方式。

也许我们不应该对其报太大的希望,毕竟乡村社会结构复杂,政治运行有其自身的特殊逻辑,所以他们可能也有不能言说的苦衷。那我能期盼这些基层政治组织的干部面对天灾时可以不“搞怪”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村民告诉了我一个消息。在小麦抢收的过程中,“省里出台了一项政策,如果某个乡镇缺乏抢收的农机,可以从外地进行调集,调集来的每台农机给予三百元的补贴”。但是政策到了某村,某村村支书做出了一个颇具胆识的决定,“由于其他地区的农机手来此路途遥远,特征调本村农机手进行抢收工作,每人补贴一件矿泉水,一箱方便面。”他还愤愤然的补充说明,“方便面竟然还是干脆面”。如果村支书是真的考虑到路程的情况,自掏腰包召集农机手进行抢收,那么我将由衷敬佩他的公心。但如果他是扣押了乡里下发到村用于补贴农机手的公款,并采用这样的方式应付上级的话,那么我对他所表现的惊人的创造性而折服。

四、调查反思

本研究存在的一个问题在于这些信息都来源于“农民的一家之言”,缺乏更多角度如村干部、粮站工作人员的引证。其次调查在样本的数量方面还远不够多,无法对总体的受灾情况和收购情况进行评估。因此,本研究致力于提供关于本次灾情的初步感性认识,从已有信息中启发读者提出不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