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斗
斗、勺皆为挹注器,且在形制和用途上都有共同之处,自古以来常将二者混淆。1940年王振铎著《司南指南针和罗经盘》一书提出“持斗勺二字书法结体观之,斗之柄出自斗首腰际,勺之柄与勺首通连。”从形制上为区分斗与勺提供了一条可行的路径。而青铜器斗、勺中皆无自名为“斗”、“勺”者,因此考古学家按“斗”与“勺”二字的古文字特征,依据柄部和首部连接位置的不同为这两类青铜器定名。斗的用途之一是用作挹酒之器,而东周文献记载斗亦可以用于挹水。先秦时代形制不同的斗可以按照斗首形制的差异分为四型:
- A型 斗首作深腹罐形,腹深大于腹径,腹壁圆曲,无圈足。腰际或腹下部接扁平条形柄,可以把持,又可按柄部形制分为三亚型:
Aa型 长直柄。斗首皆作圜底。
Ab型 长曲柄。斗首口与腹部横截面作圆形。分二式:Ⅰ式 斗首作圜底。 Ⅱ式:斗首作平底。斗柄联接斗首处有一段下弯。
Ac型 短曲柄,中空以接木柄。
- B型 斗首作圆筒形杯状。腹深大于腹径。分二亚型:
Ba型 腹壁近直,下腹近底处外张,平底,长曲柄。
Bb型 斗首形近粗体觚形。
- C型 斗首作碗状,大口,腹壁圆曲内收成底,口径大于腹深。短柄中空以备续木。分二亚型:
Ca型 深腹,底近平。
Cb型 腹较浅,圜底。
- D型 斗首腹部横截面与口、足皆作椭圆形,深腹,圜底,下接圈足,腰际接宽而薄的曲柄。存在于西周晚期。
二、勺
勺的形制与斗相近,前有勺首中空以承物,后有柄以便挹取,惟斗柄生自斗首之腰际,而勺柄与勺首于口沿出相连。勺也用作挹酒器。现在所能见到的经考古发掘出土的勺和传世品中的勺,在数量上比斗要少,中原地区的勺从形制上大致可分为三型:
- A型 勺首作圆碗状,腹较深,平底。短直柄微上倾,中空以安木柄。
- B型 勺首腹极浅,圜底,横截面作圆形或椭圆,曲柄较长,上翘,中空以续木。分二式:
Ⅰ式 勺首横截面作圆形。Ⅱ式 勺首横截面作椭圆形。
- C型 勺首近匕形,腹极浅,尖顶,直柄较短,中空以接木柄,勺首与柄部成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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